雲端HR人資系統可協助因應政府法規調整,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育嬰留職停薪的最短申請期間已放寬,最短不得少於 30 日的限制有所變動。
為此,企業可新增採用「以日」為計算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機制(單次或累計總天數需符合相關規定,例如不得超過 30 日),以提升企業排班彈性,並同步降低人資部門的行政作業負擔。
勞動部為鼓勵企業及公司行號積極推廣友善育幼政策,特此提供相關獎勵與配套措施,目的在於降低勞工申請「以日計」留停的心理及實務阻力,並協助資方一同建構、打造友善職場環境。相關規範說明簡述如下:
一、 政府提供友善企業獎勵支持
- 定額獎勵金: 勞工每申請 1 日育嬰留職停薪,政府將提供雇主定額獎勵金新臺幣 1,000 元。
( 註:勞動部針對未滿30人企業提供定額獎勵金,雇主如符合請領條件,只需上網登錄帳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將主動按季撥付 )
- ESG 資訊揭露: 企業可將實施此彈性育嬰留停的措施,作為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資訊揭露的一部分,展現公司支持育兒、打造友善職場的永續經營作為。
- 優化獎項評選:將30人以上中大企業推動優於法令的「友善家庭」措施,列為「工作生活平衡獎」的重要評選類別,公開表揚並肯定積極支持員工的企業。
二、 勞工提前申請機制,提升排班穩定度
為確保企業能有效調度人力,特此規範勞工應提前申請:
- 一般申請: 需於預計留停日期的5 日前向雇主提出。
- 突發狀況申請: 因突發且不可預期的子女緊急狀況(例如:腸病毒、流感等法定傳染病導致生病;托嬰中心或學校臨時停托、停課等情形),勞工可於1 日前或當日委託他人代為向雇主提出申請。
此明確的規範有助於企業提升排班預測性,並降低現場管理可能產生的人力摩擦。
三、 職務代理人(職代)彈性調度(因應臨時需求)
為應對短期申請育嬰留停可能導致的職代人力不足或臨時需求,相關措施調整如下:
- 職代加班彈性: 調整為雇主得彈性安排職務代理人加班,以滿足短期人力的臨時調度需求。
- 合規要求: 企業仍須確保職務代理人的加班僅限於負責留職停薪員工的業務範圍,避免過勞風險,並維持《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條件的合規性。
政府新聞稿: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打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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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騰雲端系統優化內容(支援「以日計」留停制度)
為協助企業因應自 2026 年起實施的「以日為單位」留職停薪制度,飛騰雲端系統將進行以下提升,以期讓人資部門處理流程更省時、高效:
- 彈性設定提前申請天數
- HR 可依據公司內部規範,自行設定「需於幾日前申請」的預設天數。
- 系統將根據設定自動控管,例如公司規範最晚須提前一天或三天申請,皆可於系統內彈性設定。
- 彈性設定留停天數上限
- 系統保留因應未來政策調整的彈性,HR 可隨企業規範自行設定單次留停可申請的日數上限。
- 系統具備自動判斷機制,可準確計算該申請者是否已累計申請超過 30 日的總天數。
- 降低 HR 作業負擔的自動化機制
(1) 自動產生勞保/勞退退保單據
- 系統在留停期間開始時,可自動產生員工的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退保單。
(2) 復職流程表單自動化
- HR 可自行設定是否自動產生以下 2 種表單,使復職流程更快速,免除大量手動操作,降低 HR 行政負擔:
- 【職務異動單】
- 【勞健保/勞退加保單】(用於員工復職時)
(3) 系統帳號保留機制
- 申請「以日計留停」期間,可設定不關閉系統帳號,員工仍可登入系統,維持資訊暢通,保留其工作帳號。
- 系統內留停原因與申請欄位調整
(1) 【留職停薪原因設定】
- 增加欄位以釐清「留停類型」、「是否扣留停期間年資」。
(2) 【留職停薪申請單】
- 增加欄位以註記「特殊對象」與「是否同步復職與加保」的勾選選項。
- 復職流程迅速簡化
- 若在申請單上勾選「同步復職與加保」,系統將於留停結束後,在核准單據的當下,自動完成「復職」及「加保」流程,並同步生成相關表單。
- 可彈性設定留停是否扣年資
- 公司內部可依據自身福利政策,自行決定勞工申請單日留停時,是否要扣除留停期間的年資(此天數將不會計算於累計留停天數內)。
- 此彈性設計旨在給予勞工安心申請的友善職場環境。
法規與系統常見問題 Q&A
Q1. 以日計留停期間是否計薪?
- A: 依現行法規,雇主可不計薪。細部規範(如公司是否有優於法令的給薪機制)可由公司內部自由設定。
Q2. 勞保、勞退如何計算?
- A: 依照飛騰系統(PT)的當日加退保邏輯進行計算和處理。
Q3. 若員工在最後一日留停(已辦退保),全民健康保險是否需要計算?
- A: 受雇於同一僱主之受雇者,以同一子女首次申請以日為單位之育嬰留停,原雇主負擔該受雇者當月全月之健保,免予繳納,由勞動部予以補助,並以一次為限。 (勞動條4字第114014864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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