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職災發生勞工得向雇主主張甚麼權利?雇主如何盡安置適當工作的程序?

飛騰雙週報_
Image by pressfoto on Freepik

就職業災害發生後,雇主對職災勞工終止契約之爭議及注意事項,前已於【宇恒週報】第284期有詳盡的論述,但在討論到契約終止之前,如果職災勞工擔心遺留的傷勢影響到工作,又或是因為頻繁的請公傷病假被公司刁難或逼退,勞工可以跟雇主主張甚麼權利?又以雇主的觀點而言,如果希望職災勞工能夠返回崗位繼續上班,又應踐行甚麼樣的程序呢?

一、勞工在醫療期間得向雇主請求補償必需醫療費用以及原領工資,待勞保局認定失能後得再執此請求失能補償差額。

(一)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第2款:「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二)在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雇主本應補償其就醫過程中衍生之必需醫療費用。而且在勞工不能從事原本工作的醫療期間,雇主仍然要依照勞工的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原領工資數額之計算是以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前一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如為月薪制之勞工,則以遭遇職業災害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為其一日之工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參照),至於勞工經特約醫院暨勞保局認定失能後,得執此再向雇主請領失能補償差額。

二、勞工於醫療終止後,雇主應按勞工的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善盡復工評估之協商程序),且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

(一)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第67條第1項、第2項:「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應依前條第一項所定復工計畫,並協助其恢復原工作;無法恢復原工作者,經勞雇雙方協議,應按其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為使職業災害勞工恢復原工作或安置於適當之工作,雇主應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包括恢復、維持或強化就業能力之器具、工作環境、設備及機具之改善等。」

(二)醫療終止的認定:

1.勞工於醫療期間,可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向雇主請求補償必需之醫療費用,以及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的原領工資補償,此部分已如前述,但接下來有疑問的是,勞工的醫療期間究竟到甚麼時候才算終止?

2.所謂的「醫療終止」,勞動法令均無明文定義,惟依照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8年8月11日台勞動三字第12424號函、勞動部103年05月02日勞動條2字第1030130770號函意旨,「『醫療』係指『醫治』與『療養』,一般所稱『復健』則屬後續之醫治行為」,雖然該函文所討論議題係涉及勞動基準法第59條之「醫療期間」為定義,但考量二者規範內容幾盡相同,應可作同樣解釋,實務上並多會參酌勞工保險條例第54條第1項對於失能給付之認定,即「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具醫療上之實質治療效果之狀態」(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891號民事判決參照),作為醫療終止之判準。

3.也因此,在勞工已因症狀固定而被認定醫療終止的情況、抑或是勞工經特約醫院暨勞保局診斷為永久失能時,一方面得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3款及施行細則第34條之1之規定,向雇主請求失能補償,另一方面即可與雇主協商,請求按勞工的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

(三)雇主安置義務的程序,係經評鑑核定之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診斷職災勞工的狀況後,再由雇主盤點所有適合職缺,供專業醫師判斷究竟有哪些是勞工得以勝任的工作

1.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年2月23日(81)臺勞動三字第46887號函意旨:「勞工職業災害醫療後,雇主對於痊癒與否如有疑義,雖不得強制要求勞工至其指定之醫療機構診斷審定,但要求勞工自行選擇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核定之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診斷審定,應無不可。惟勞工因前往就診所生之費用,應由雇主負擔。」

2.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102年度簡字第20號判決意旨:「原告既對勞工沈君之職業傷害經治療後是否痊癒,可否恢復工作或從事較輕工作乙節有疑義,依首揭勞委會81年函釋,原告仍得要求沈君自行選擇經評鑑核定之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診斷,如認勞工可從事較輕工作,即應進行協商,苟勞工拒絕協商,原告認勞工有終止契約之意思,自得依法終止契約,非可由原告捨上開協商程序不為,自行認定勞工可從事較輕工作,即片面要求沈君回來上班,是其主張亦無足採。」

3.首先,勞工在職災休養時間,可以請求雇主給與公傷病假,應無疑義,縱使勞工偶需定期前往醫院復健,復健時間雇主仍應續給公傷病假,且勞工醫療終止想要復職時,雇主就應依照勞工的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至於要如何判斷雇主所提供的工作是否適當呢?此部分不宜由雇主片面來做決定,建議依勞資雙方合意結果,選擇經衛福部評鑑核定之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診斷,即進行所謂「復工評估」程序。此時雇主可以盤點現在的所有適合職缺,供專業醫師判斷究竟有哪些是勞工得以勝任的工作。雇主在考量勞工主觀意願及復工評估報告建議後,再就復工內容與勞工善盡協商義務,必要時更應提供勞工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

4.舉例而言,若勞工上肢尚需復健治療,可安排至較不需使用上肢、簡單收發文的行政庶務工作,又雇主縱有電話客服人員的職缺,若考量勞工右手已截肢,接聽電話恐有困難,則安置適當職缺時,即可為勞工配備耳機,均屬雇主盡安置程序範疇。

三、如果雇主在勞工醫療終止後未為其安置適當工作,並提供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勞工除得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申訴要求改正外,亦得執此終止契約請求給付資遣費

(一)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第84條第1項、第85條第1項、第86條第1項、第2項:「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醫院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職業災害勞工得終止勞動契約:一、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醫院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三、雇主未依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協助勞工恢復原工作或安置適當之工作。四、對雇主依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安置之工作未能達成協議。」、「雇主依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或勞工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雇主應按勞工工作年資,適用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但勞工同時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時,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及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發給勞工退休金。雇主依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或勞工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雇主應按勞工工作年資,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發給勞工退休金及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二)首先說明,除非有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第84條之法定事由,否則雇主不得片面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違反此條強制禁止規定者,應屬違法解僱而無效,其意旨係為了要保障職災勞工的工作權不會因為發生職業災害而任意受到雇主侵害。

(三)亦因此,勞工在醫療期間,不須擔心受到雇主的刁難,包含任意調職或逼退,再加上如果雇主未依法律規定,即沒有依照勞工的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勞工除可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申訴,雇主因此有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風險(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第95條參照)外,亦得選擇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第8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終止契約請求給付資遣費。甚至,縱使雇主所安置工作妥適,最終勞工仍有決定是否接受的權利,若無法接受雙方達成合意,勞工仍然還是可以執此終止契約請求資遣費(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第85條第1項第4款參照)。

四、小結

雇主應務必體認職業災害對勞工之身心狀況影響甚鉅,為保障職業災害勞工之權益,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第67條方規定雇主對於勞工之工作場所應提供完善之設施,並有保護勞工工作安全衛生之義務,且在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經醫療終止後,重返原雇主工作,雇主應按其健康狀況及工作能力,除安置適當之工作外,並應提供勞工因發生職業災害致從事工作所需要之輔助設施,否則如雇主未盡此義務,或是雙方對於安排工作未能合意,勞工均可主張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
----------------------------------------------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ESG時代人資必備|HR系統如何助力永續報告與企業轉型

Designed by Freepik ESG 與 HR系統的結合,正成為企業永續發展與人力管理的重要關鍵。飛騰雲端推出的  ESG + HRM 永續解決方案 ,協助企業將 HR 數據轉化為 ESG 報告的即戰力。 四大核心功能 ESG人資指標報表 內建 30+ 項關鍵指標,包含年齡性別分布、訓練時數、離職率、薪資差異、職災統計等,自動生成合規格式報表,一鍵匯出。 視覺化 HR-BI 儀表板 用數據圖像追蹤高流動率部門、培訓 ROI、性別平等 KPI,讓管理階層與 ESG 小組能快速決策。 自訂分析報表(Excel樞紐整合) 依據審計、董事會需求客製分析,提升報告可信度,支援跨年度比對。 差旅碳排整合計算 結合 GPS 打卡與差旅紀錄,自動生成碳排放數據,讓環境面(E)的揭露更精準。 HR角色轉型:從行政支援到永續策略夥伴 現代 HR 已不是單純的行政人員,而是  跨部門策略推動者 : E 環境 :參與差旅碳排計算、推動綠色行動 S 社會 :揭露薪資平等、工時管理、人才培育 G 治理 :確保勞動法遵循、倫理行為準則 常見問題 Q&A Q1:為什麼 HR 在  ESG  報告中這麼重要? A1:因為大部分的「社會」與「治理」指標都來自 HR 數據,例如員工結構、離職率、薪資平等、職災統計等,這些都是投資人與供應鏈最關心的議題。 Q2:沒有 HR 系統,能否完成 ESG 報告? A2:可以,但將耗費大量人力手動統計,容易出錯。導入 HR 系統可大幅縮短彙整時間(由數週縮短至數小時),並提高資料正確性。 Q3:ESG 對中小企業也有影響嗎? A3:有。即使不是上市櫃公司,供應鏈客戶仍會要求 ESG 資料。例如國際品牌 Apple、UNIQLO 已要求供應商揭露員工結構、勞動權益等指標。 Q4:HR 系統除了 ESG 報告,還能帶來什麼效益? A4:除了報告產出,還能提升日常管理效率,例如: 自動薪資計算,減少人為錯誤 AI 勞資顧問 24 小時回覆勞基法問題 線上簽核流程(BPM)提升行政效率 GPS/人臉辨識/藍芽多元打卡,降低舞弊 結語:立即升級 HR 系統,迎接永續新時代 在「永續揭露」成為常態的今天,若企業還停留在人工報表與紙本流程,只會錯失轉型良機。 選擇  飛騰雲端  ESG  + HRM 解決方案 ,讓 HR 部門從後勤支援者,躍升為  企業永續治理...

雷射攝護腺手術推薦

關於診所 About 醫療團隊 Team 醫療設備 Devices 治療項目 Program 衛教須知 Education 影音專區 Video 最新消息 News TREATMENT PROGRAM  治療項目 守護您的泌尿健康,堅持隱私與專業,陪伴各年齡層,提供安心細緻照護。 微創手術  - 雷射攝護腺手術 雷射攝護腺手術(雷射治療) ★ 適用於治療:中度至重度的良性前列腺增生 1、主要針對攝護腺組織較大和症狀嚴重的患者或著藥物無效者。 2、適合有排尿困難、尿流變細、小便用力斷斷續續、尿急等症狀的人。 3、適合 不想或不能接受傳統手術 (如經尿道刮除術TURP),且想立即改善排尿問題的人。 優點 ▸ 快速改善排尿問題 ,術後就能正常排尿。 ▸ 術後恢復快 ,通常幾天內即可正常活動。 ▸ 一次解決合併共病 ,可改善諸多問題。 ▸適合較年長或有合併共病的患者。 可能副作用 ※ 短期排尿不適( 尿急、尿痛,數週內改善 )。 ※ 短期尿失禁( 極少數情況,通常會恢復 )。 ※ 可能出現 逆行性射精 ( 精液沒有從陰莖射出,而是逆流入膀胱 )。 上一則 下一則 相關項目 陰莖矯正 龜頭增大 陰莖增粗 TOP ...

「無紙化差勤管理 × 碳足跡紀錄」連鎖企業巡店維護ESG新日常

Designed by Freepik ESG時代,企業碳管理成為新課題 ESG人力資源系統 正成為企業落實永續目標的核心工具。在全球永續浪潮與相關法規逐漸推行的當代社會,企業社會責任(ESG)已從選擇題轉為必答題。永續經營、碳中和、淨零排放不再是口號,而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生存關鍵,許多廠牌之間的合作開始重視ESG的落實里程,甚至成為企業獲得融資的條件。 然而,在制定宏大的減碳目標及時程計畫時,許多企業卻忽略了一個重要環節:不僅產業鏈要管理計較碳排,自身員工差旅與通勤所產生的隱形碳排放也是碳足跡管理的關鍵之一。 連鎖企業營運隱藏的碳排放挑戰 對於連鎖企業而言,巡店、出差、客戶拜訪是日常營運不可或缺的一環,但這些看似平常的商務及維護活動,累積起來也是一筆不可忽視的數據。根據統計,交通運輸佔企業碳排放的15-20%,而大多數企業對此缺乏有效的追蹤與管理機制及應對方法。 ESG不再只是公關部門的專責表面業務,而需要從內部管理開始實踐企業文化。然而計算員工碳排是一件麻煩且須要大量人力、心力及時間的瑣碎工作,單憑人力與紙本記錄是難以具體執行的。 透過數位化工具的導入,企業可以在追求永續目標的同時,大幅優化內部管理流程,降低無謂的人力需求,提升統計與評估效率,創造更大的商業價值。 數位化差勤與報支,打造無紙化+高效率管理 1.差勤無紙化,報支無煩惱 傳統的差勤管理往往仰賴紙本表單與人工作業,不僅耗時費力,更容易出現資料錯誤與遺漏,員工可能也會因為麻煩出現反彈、或難以配合的狀況。 現代化的數位差勤系統提供便利化契機,讓企業管理變得更加智慧化與高效率,定點打卡、巡店跑點追蹤、差勤管理、經費單據申報等流程,都能e化完成。 2.行程與差勤紀錄輕鬆無負擔 GPS自動定位技術,讓員工能夠快速完成打卡作業,快速標記地點與時間。系統支援自訂常用地址功能,讓經常出差固定地點的員工能夠一鍵選擇目的地,避免重複輸入的困擾。同時,系統內建高鐵、臺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的完整選單,並依縣市、路線進行分類,讓交通工具的紀錄及單據申報變得更加便利準確。 3.靈活的行程與費用管理 系統充分考慮到實際作業的複雜性,支援事後補登與調整功能,確保資料的完整性與正確性。員工可以透過手機直接拍攝差旅憑證並上傳,以系統上傳費用申請流程,大幅減少人工作業的時間成本。費用管理也可採用預支、及實報實銷的彈性機制,讓企業能夠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