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管理理論常教導,當員工表現不如預期時,問題出在於「不夠用心」,因此主管的職責便像是心理醫生,需要深入探究員工的內心動機,透過激勵手段促使其積極投入工作。然而,從實務角度來看,這種將主管轉型為心理學家的做法,對於專業經理人而言難度極高,且效果往往不如預期。
從心理學到行為管理:尋求更實用有效的改善路徑
績效管理系統可協助企業依據《績效!績效!Part II》一書的觀點,相比於徒勞地尋找員工的「動機」,「行為管理」才是更為實用且可行的管理途徑。
行為是可被觀察、可被衡量,並且可以被具體討論與改善的對象。當績效出現問題時,與其探討員工的「內在動機」,不如聚焦於分析和改善員工的「外在行為」——因為行為才是最終產出,也是最直接的管理干預點。
在展開績效檢討之前,主管必須先進行「排除誤區」的準備工作,以確保面談的準確性。參考《Google超級用人學》的做法,Google 在進行績效考核前,會先召集主管進行會議,提醒他們排除績效評估中常見的心理偏誤:排除主觀因素。當發現績效結果不如預期時,才能精準地找到員工在「行為」上的問題,並擬定可執行的改善計畫。
績效面談的盲點:釐清「知道問題」與「知道如何改善」的巨大落差
許多管理者在面談後會感到挫折,認為績效面談「根本沒用」。這種無效感往往源於:主管誤以為員工清楚知道自己哪裡做得不好。
許多管理者會想:「他們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表現不佳?」然而,如果員工真的完全清楚問題所在,他們多半會主動改善。
不改善的原因,往往不在於主觀意願,而在於員工「不知道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或是主管的口頭指導「不夠清楚明確」,導致員工無法有效發揮職責。因此,主管的職責核心,便從「激發動機」轉向「系統性地找出並排除影響表現的因素」。
系統化診斷:主管應先檢視的十五個行為與組織因素
為了更有系統地帶人、解決績效問題,管理者需要一套清晰的診斷框架,來檢視問題發生前、中、後的所有環節,而不僅是問題發生後的補救。
以下是從實務經驗中歸納出的十五個關鍵問題,主管應在面談前或面談中系統性地逐一排除:
一、員工對「工作意義」與「工作方法」的認知缺失
- 員工不知道為什麼該做這件工作: 缺乏對工作意義的理解(對公司目標的貢獻或對個人職涯的幫助)。
- 員工不知道如何做這件工作: 主管未提供清晰的步驟或指導,導致員工只能自行摸索,風險自負。
- 員工不知道該做什麼工作: 職責範圍不清,員工憑猜想執行,浪費時間在不重要的任務上。
二、對「做法優劣」與「優先級」的認知衝突
- 員工覺得你的做法行不通: 強迫接受主管做法,員工私下仍依循舊法,導致執行力低落。
- 員工覺得自己的做法比較好: 員工有更優化的方案,但未被說服接受主管版本。
- 員工覺得其他事情更重要: 主管未明確標示事務的輕重緩急,導致員工將時間花在低優先級任務上。
三、回饋機制與獎懲的失衡
- 員工的努力得不到任何回報: 缺乏即時或有形的正面回饋,導致努力與產出不成正比。
- 員工覺得自己正照著你的指示做事: 主管未提供持續性回饋,員工在「自以為做對」的情況下,產出卻偏離了主管的預期。
- 員工沒有做該做的事,卻得到獎勵: 錯誤的獎勵機制可能讓表現不佳的員工以為「做不好事反而輕鬆」,間接鼓勵了低表現。
- 員工做了該做的事,卻受到懲罰: 總是將困難或高難度任務分配給表現好的員工,使其產生「表現好就是被懲罰」的負面連結。
- 員工覺得做對事反而會招來負面後果: 團隊文化可能導致員工因提出不同意見或挑戰現狀而受排擠。
四、外部干擾與能力極限
- 超過員工能控制的障礙: 跨部門協作不順、流程卡關等外部因素,導致員工無法依計畫完成工作。
- 員工受限於個人天賦,無法有良好表現: 排除萬難後,才需考慮是否為能力層面的問題,但職場多數問題源於缺乏協助而非天賦。
- 員工的個人問題: 考量工作場域之外的生活事件,給予適度彈性與支持。
- 員工無法辦到(最終判斷): 嘗試了所有方法後,若確認員工確實不適任此職務,則需考慮調職或離職。
績效改善的五個階段:從「承認問題」到「持續激勵」
在完成上述診斷後,面談的重心必須轉移到「共同建立改善方案」上。成功的績效面談是一個結構化的協商過程,其核心在於讓員工從內在接受問題並主動參與解決方案的制定。
- 同意有問題存在(建立共識)
這是最關鍵的一步,應佔面談時間的 50% 以上。許多員工即使知道自己被批評,卻不認為那是「大問題」。主管必須用具體的事實和證據,讓員工清楚了解此行為對公司運作的實際影響,進而承認問題的嚴重性。
- 共同討論可能的解決方式
在員工理解問題嚴重性後,雙方應集思廣益,提出所有可能的解決辦法,無論大小。這鼓勵員工參與思考,而不是被動接受。
- 互相同意解決問題的方法
在列出的所有潛在方案中,讓員工自己挑選一個他認為最可行、也最願意執行的方案。這確保了執行意願,因為解決方案源自員工自身的選擇。
- 監督員工是否做到約定的行為
解決方案一旦確定,主管的職責並未結束,而是轉向持續性的監督與回饋。
如果員工做出改變,主管必須立即給予讚美;如果員工故態復萌,則需溫和地提醒他「又走回頭路了」。
- 激勵任何達成目標的行為(強化新行為)
最後,也是行為管理的精髓,是及時的正面激勵。研究顯示,獎勵行為的時間點越接近改善的當下,效果越顯著。主管應改變讚美的間隔,從即時、每天,逐步拉長到每週、每月,以「不持續的正面回饋」來強化新建立的優良工作行為,確保改善成果得以鞏固。
透過這個系統化的「行為診斷與五階段引導」流程,主管能擺脫追逐虛無的「動機」,轉而專注於可衡量、可討論、可改善的「行為」,真正成為幫助員工成功的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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